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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2-10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
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设备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及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对募
 投项目“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
 至2021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调整部分设备及延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

 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