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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6-0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立新材制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市京盟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合理,价
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二、《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增资广东国立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发挥各方资源的互补互利,
推进公司“产学研相结合”的布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选拔和培养适合公司发展的具备
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优秀的专业人才,为公司提升竞争力以及稳定发展提供帮助。本次
增资方式合法、合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