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1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
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拟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