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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2-09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
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相匹配,能够满足未来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的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并推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阅候选人简历及审查提名程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资格合法,提名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该项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以上人员作为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并推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阅候选人简历及审查提名程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资格合法,提名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该项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以上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我们认为: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效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
泉为的其他股东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
供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计划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智雄                      宋雪峰                      牟小容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