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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
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
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及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利用当地区位优势,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
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