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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沂农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3、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开展存贷
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存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
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在新沂农商银行全年预计存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贷款          新沂农商银行        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存款          新沂农商银行        存款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同时提请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资金使用计
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新沂农商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
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先生兼任新沂农商银行董事,新沂农商银行为公司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银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宋良然
    注册资本:59,768.0177 万元
    住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 163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
业拆借;开办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
承兑及贴现;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贵金属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先生兼任新沂农商银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新沂农商
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沂农商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238.69 亿元,所有者权益
总额 20.75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17 亿元,利润总额 3.37 亿元,净利润 2.63
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在新沂农商银行贷款业务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
币;在新沂农商银行办理各种存款业务存款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新沂农商银
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
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利率按商业原则,参
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振斌先生回避表
决,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9 条规定,董事李明澈先生、古
淑敏女士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事项。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新沂农商银行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现金管理需要,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
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目的
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现金管理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
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新沂
农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开展的存
贷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