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 35.35%的股东赵子安先生提出的关于调整独立董 事薪酬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提案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对独立董事薪酬 做出的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的尽责意识,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调 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 酬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周宁 樊尚春 徐阳光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