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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 6-00021 号《审计报

告》,201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741,745.99 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41,131,791.2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113,179.13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628,566.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1,819,690.83 元,减去 2017 年内已分配利润 21,580,905.72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867,351.97 元。

    由于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20%;且根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的规定,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 8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

民币 24,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

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

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监事会同意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