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润禾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8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 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
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晓勇                    郑曙光




     段嘉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