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9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19 年 5 月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提名,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提名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
罗昔军先生、胡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定华先生、
饶卫雄先生、丁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
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
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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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生效后,李新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会对李新首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 9 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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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费耀平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长沙铁道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教授,长沙铁道学院科技实业
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长沙科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北京科创鑫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兴
科创南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截至本公告日,费耀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909,204 股,与李杰先生、李建
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
李杰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长沙铁道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长沙铁道学院科技
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科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706,986 股,与费耀平先生、李建
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
李建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长沙铁道学院计算机中心助教、讲师、教授,湖南新兴电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总工程师,长沙铁道学院科技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长沙铁道学院信息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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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科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324,177 股,与费耀平先生、李
杰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
刘应龙先生: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长沙铁道学院计算机中心助工、讲师、副教授,长沙科创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应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387,345 股,与费耀平先生、李
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星沙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
罗昔军先生: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
程师。曾任长沙铁道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助教、工程师,长沙科创计算机系统集成
有限公司软件研发中心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运营商软件部经理兼技术
总监,电子政务软件部经理;2007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罗昔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46,893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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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奕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信息系讲师,中南大学专利中心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
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湖南南方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中南
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定华先生:194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湖南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湖
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刘定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饶卫雄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同
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博士后研究员,英国剑桥大学计算机实验室副研
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饶卫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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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丁景东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天心实业总
公司会计,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
门主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主任、湖南分所副所长、深圳分所
所长,2011 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沙分所主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丁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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