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0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确认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
联交易所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市场定价遵循了公平交易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所有股东分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
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
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并提出管理建
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其服务
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
考核的相关制度,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2019 年薪酬与考核方案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是合理有效的。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2019 年 5 月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费耀平先
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罗昔军先生、胡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定华先生、饶卫雄先生、丁景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其均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其有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有
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基于以上审查结果,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李新首:
刘定华:
饶卫雄: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