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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信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8)。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
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
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8、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
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2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限售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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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43,559.91万元,2020年营业
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2019 年营           收入增长率为13.75%,公司
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层面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
                                                                   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
需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
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
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
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
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中除 1 名激励对象已
 个人考核得分(X)    X≥90    90>X≥80   80>X≥60   X<60
                                                                   离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外,其余 29 名激励对象考
   年度考核系数        1.0        0.8         0.6        0         核结果“达标”,满足解除限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A-优秀、B-良好、C- 售条件。
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D-
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
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0.50 万股,授予人
数为 30 人。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原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50 万股调整为 135.00 万股,授
予人数由 30 人调整为 29 人。
     2020 考核年度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公司 3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为“良好”、5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计算
后,考核结果为“良好”的 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9.00 万股,本次实
际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3.04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股份为 0.76 万股;考核结果为“合
格”的 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8.00 万股,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2.16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股份为 1.44 万股。综上,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不得解除限售的 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8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18.37%。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 1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50 万股,以及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良好”、“合格”的 8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2.2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   剩余尚未解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售的数量   除限售的数   量占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量(万股)     股票数量比例

罗昔军    副总经理        9.00         1.80         7.20            20%

          财务总监、
金卓钧                    7.00         1.40         5.60            20%
          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       119.00        21.6        95.20          18.15%
      (27 人)
   合计(29 人)         135.00       24.80        108.00         18.37%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5%的股份为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2,265,546           26.49%   -224,000     42,041,546         26.35%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0,740,546           25.54%     24,000     40,764,546         25.5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25,000            0.96%   -248,000      1,277,000          0.80%

二、无限售条件流
                   117,267,652           73.51%    224,000    117,491,652         73.65%
通股
三、总股本         159,533,198          100.00%         0     159,533,198         100.00%

    注:1、本公告中出现的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购
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 77,000 股。

    3、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数据,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
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解除限售/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