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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8-08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 2018 年 9
月 21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北路 1 号凯雷
斯顿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廖长春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廖长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此次募投项
目调整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廖长春先生:
    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
至 1996 年 2 月,任职于衡阳建湘柴油机厂,历任厂组织部干事、质安处副处长、
装备分厂厂长;1996 年 3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于维多利亚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旗下维多利亚深圳塑胶厂及维多利亚海丰轻工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奥特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咨询师、咨询部经
理;2003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历任国建注册
QME、EMS、OMS 高级审核员、审核部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深
圳市冠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现任公司行政总监、监事。
    廖长春先生为公司股东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
合伙人,通过对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而间接持有
公司 0.1246%的股份。除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廖长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
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