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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19-030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7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
下: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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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重
新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度金额

  1      合并财务报表

         应收票据                                            -350,000.00
(1)
         应收账款                                        -715,900,6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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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度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16,250,678.20

         应付账款                                        -181,487,373.93
(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1,487,373.93

         管理费用                                         -34,323,713.16
(3)
         研发费用                                          34,323,713.16

  2      母公司财务报表

         应收票据                                            -350,000.00

(1)    应收账款                                        -645,736,022.8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46,086,022.89

         应付账款                                        -167,183,604.53
(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7,183,604.53

         管理费用                                         -34,323,713.16
(3)
         研发费用                                          34,323,713.16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
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的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的合
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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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
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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