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0-089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鼎科技”)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41.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5,560,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719,937.74 元。2017 年
12 月 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4103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及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额(含存款利息和
金额 金额
理财收益)
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16,763.02 15,021.14 2,046.66
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4,901.66 1,786.37 3,350.16
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15,312.34 3,621.81 12,783.9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
偿还银行贷款 6,894.97 6,894.97 -
合 计 68,871.99 52,324.29 18,214.43
受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以及新冠疫情影响,提升研发能力项目中的科
技研发楼建设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也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设备、软硬件等投资进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原“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通过中鼎科技
投资“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
“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的原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8111101012600732094)内的募集资金共计 128,775,102.62 元(含利
息)全部转存至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陇海路支行新开立的新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与中信银行、民生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由于“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经
中鼎科技测算,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中鼎科技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中鼎科技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
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中鼎科技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
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指定其财务人员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
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过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中鼎科技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
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中鼎科技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
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中鼎科技使用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设研院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中鼎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设研院就此事宜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设研院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中鼎科技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
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3、《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设研院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