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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设研院(300732)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文轩                     联系电话:010-85127776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明龙                     联系电话:010-8512773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曹文轩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文件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检查其完备及合规性;
2.通过访谈,了解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的实际执行情况;
3.通过访谈,了解公司董监高的变化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4.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公司的独立性;
5.通过访谈,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是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人员构成,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情况;
2.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内审部门的会议文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运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是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是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是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是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20 年度披露的公告;
2.通过访谈、实地考察方式,了解公告内容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是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20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凭证,了解公司大额资金的往来情况;
2.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是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不适用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的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帐,了解资金的使用
情况;
2.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决议文件,通过实地考察、与高管访谈的方式,了解募集资金使
用的具体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是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是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通过与高管访谈,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的运营情况;
2.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与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通过访谈等方式,了解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20 年度的大额资金往来凭证,通过与高管、财务负责人等的访谈,了解大额资金
往来的情况;
2.查阅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动态,了解公司所处生产经营环境;
3.查阅公司重大合同,通过访谈的方式了解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4.通过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不适用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文轩: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唐明龙: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