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省交通规 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研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设研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1 号)核准,设研院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1.4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74,5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684.0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1.99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7]4103000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民生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 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 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 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万元) 金额(万元) 一 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16,763.02 16,763.02 豫郑二七服务[2016]23990 二 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4,901.66 4,901.66 豫郑二七服务[2016]23993 三 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15,312.34 15,312.34 豫郑二七服务[2016]23992 四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五 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 6,894.97 合计 70,977.02 68,871.99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提升 研发能力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 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4,469.35 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16.98 万元,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的余额为 16,219.6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节余金额 拟以募集 调整后拟以募 12 月 31 日募 募集资 (含利息 资金投入 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累计 金投入 收入、手 备注 金额 额 投入金额(万 进度 续费支出 (万元) (万元) 元) 等) 本次 提升生产 一 16,763.02 16,763.02 15,907.61 94.90% 1,173.14 拟结 能力项目 项 提升管理 二 4,901.66 4,901.66 2,472.81 50.45% 2,687.61 能力项目 提升研发 三 15,312.34 3,621.82 3,621.82 100% 0.00 能力项目 设研院工 程技术研 四 - 12,877.46 572.14 4.44% 12,358.87 究中心及 产业转化 创新基地 项目 补充流动 五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 0.00 资金 偿还银行 六 6,894.97 6,894.97 6,894.97 100% 0.00 贷款 合计 68,871.99 70,058.93 54,469.35 - 16,219.62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提升生产能力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 情况具体如下: 拟以募集资 调整后拟以募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节余金额(含利息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万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收入、手续费支出 (万元) 元) 金额(万元) 等)(万元) 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16,763.02 16,763.02 15,907.61 1,173.14 目前,在提升生产能力项目方面,公司已引进和培养了多名公路、市政、建筑 等业务板块的博士、高级工程师以及各类注册师,加大了配套设计软件、计算软件、 结构软件等软件投入以及计算机、大型绘图仪等硬件投入,购置吊臂式桥梁检测车、 多功能车辙试验机、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先进的道路、桥梁、隧道试验检测设备,提 升了勘察设计、规划研究、设计咨询、试验检测、工程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73.14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 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节余募集资 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 将委托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提升生 产能力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提升生产能力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将该 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相关人 员沟通,对募投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设研院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设研院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设研院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文轩 唐明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