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百华悦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我们
本着独立、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发
展的需要。将闲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独立董事:周海涛、郑瑞志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