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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期限
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
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