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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电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2-114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孙文兵、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公司
股东孙文兵先生计划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1,422,500 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 0.48%)。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东孙文兵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到期,减持期间其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1,4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8,795,704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高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187,350 股,占截至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5.4175%,其中公司股东圣高盈持有公司股份 11,919,8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9893%。近日,圣高盈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2,979,962 股(占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997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29),公司股东孙文兵先生计划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22,500 股(即不超过当时 总股 本的
0.4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
持计划已到期。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孙文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
函》。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期间,孙文兵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1,4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8,795,704)。现将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结果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占总股本
  称                                         (股)       (元/股)
                                                                       比例(%)
                           2022-05-05 至
孙文兵      集中竞价                         1,422,500     14.1993       0.48%
                            2022-11-01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名称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5,690,000      1.9043%    4,267,500     1.4282%
孙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422,500      0.4761%        0         0.0000%
兵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7,500      1.4282%    4,267,500     1.4282%
     (1)公司因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等原因,
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最新总股本 298,795,704.00 股为计算基数。
       (2)“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孙文兵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
     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股东孙文兵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价格。
         4.股东孙文兵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新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股东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高盈”)出具
     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圣高盈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2,979,962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1         圣高盈          11,919,850             3.9893%               3.9893%
     注: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8,795,704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1        圣高盈         2,979,962           0.9973%               0.9973%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圣高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1.自明阳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阳电路股份,也不由明阳电路回购该等股份。
         2.明阳电路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18 年 7 月 31 日)收
     盘价低于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阳
     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明阳电路、明阳电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
     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股份减持承诺:
    在持有的明阳电路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明阳
电路股份,需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公 司出具
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
内不减持明阳电路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
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公司实际控制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
更。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明阳电路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在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明阳电路股份在锁 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明阳电路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圣高盈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孙文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二)圣高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