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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数码: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0-104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数码”)分别
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维森”)签署《合作协议》,
就热转印碳带系列产品开展合作,同时安徽维森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借
款,公司就上述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为安徽维森提供担保,安徽维森全体股东
分别向公司提供全额个人保证反担保,安徽维森以其账面原值4,229.37万元的机
器设备等动产为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和2020年7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3)、《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和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二、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安徽维森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基于互赢互利的原则,就
热转印碳带系列产品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编号:2020年芜中银保字069号),同意为安徽维森4,000万元人
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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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彭涛、韩毅

    (一)合作目的及合作方式

    鉴于乙方研发和生产的产品高度符合甲方目前的产品规划与布局,结合甲方
已建立的成熟的海内外销售渠道,双方基于互赢互利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乙
方目前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在正式投产后在产品上将保证对甲方的优先供应及
价格的最优惠待遇,以促进双方业务的良好发展。由于乙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基于各方未来合作的前提,甲方同意为乙方
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同时乙方和丙方同意为甲方担保提
供反担保。

    (二)合作内容

    (1) 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等规定的前提下,
甲方为乙方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
经甲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2) 乙方现有股东同意向甲方提供4,000万元借款的全额个人保证反担保,
并同意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

    (3) 乙方同意以其账面原值4,229.37万元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为甲方提供抵
押反担保,并为其设定抵押担保的动产购买必要的保险并将担保事项予以登记。

    (4)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担保总额的1%担保费,担保费于甲方与贷款银行
签订保证合同并贷款放款后五日一次性支付。

    (5)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解除之日,甲方享有乙方
产品的优先购买权及最优惠价格待遇,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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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类产品最优惠的供货价格,且乙方在同类产品上,应保证优先满足甲方的采购
需求。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保证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安徽维森签署的编号为2020年芜中银贷字080号《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借款币种:人民币,借款金额:4,000万元整)。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
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其中
天地数码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0
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
担保,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400万元。公司为安徽维森提供担保金额为
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84.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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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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