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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固集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
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子
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
要求,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
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石水平                       陈建华                  庄学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