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8-02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
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75,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6%)。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
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因完成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999990 股,故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的减持数量分别调
整至 120,000 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
丽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上述已届满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的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李燕 未减持
2021.7.19 29.35 5,000 0.0025%
庄世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21.7.20 29.41 18,000 0.0089%
刘俊丽 未减持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79,999 0.24%
李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120,00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56,999 0.23%
庄世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97,00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79,999 0.24%
刘俊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120,00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注: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明细数据。
2、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量(股) 例(%)
1 李燕 副总经理、董事 479,999 0.24%
2 庄世强 副总经理、董事 456,999 0.23%
3 刘俊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79,999 0.24%
合计 1,416,997 0.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李燕 120,000 0.06%
2 庄世强 97,000 0.05%
3 刘俊丽 120,000 0.06%
合计 337,000 0.17%
注:①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燕、庄世强、刘俊丽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燕、庄世强、刘俊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2、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3、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4、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6、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