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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简称:123074                隆利转债: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 233,520 股,涉及人数为 5 人,回购注销数量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76%,其中对

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920 股,回购价格为 9.1031 元/股,

对预留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600 股,回购价格为 7.8436 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实体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以邮件及公告栏的方式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刘美霞、黎材杰、王江平、王建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美霞、黎材杰、王江

平、王建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9 月 14 日为授予日,以

12.63 元/股的价格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91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回购注销查显超
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9、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查显超已获授但尚未解

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10、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内的 1,026,09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郑虎、杨富云、刘浩、胡友、刘超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33,520

股(转股后股数)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郑虎、杨富云、

刘浩、胡友、刘超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33,52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股票数量

    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胡友、刘超离职,根据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取消并回购注销授

予上述 5 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3,52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上述 5 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3,520 股,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其中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99,920 股,回购价格为 9.1031 元/股,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胡友、刘超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3,600 股,回购价格为 7.8436 元/股。合计回购总金额为 2,083,446.77 元(本

次回购总金额如存在差异属尾数存在差异所致)。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10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完成。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233,520 股,相应地公司总股本减少 233,520

股,即公司总股本将从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动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38,362,585       69.66%      -233,520    138,129,065          69.63%
条件股份

其中:股权
              5,181,292          2.61%     -233,520     4,947,772           2.49%
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
             60,258,526        30.34%          0        60,258,526          30.37%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198,621,111      100.00%     -233,520     198,387,591            100.00%
数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

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