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简称:123074 隆利转债: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 233,520 股,涉及人数为 5 人,回购注销数量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76%,其中对 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920 股,回购价格为 9.1031 元/股, 对预留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600 股,回购价格为 7.8436 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实体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以邮件及公告栏的方式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刘美霞、黎材杰、王江平、王建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美霞、黎材杰、王江 平、王建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9 月 14 日为授予日,以 12.63 元/股的价格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91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回购注销查显超 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9、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查显超已获授但尚未解 限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10、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内的 1,026,09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郑虎、杨富云、刘浩、胡友、刘超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33,520 股(转股后股数)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郑虎、杨富云、 刘浩、胡友、刘超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33,52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股票数量 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胡友、刘超离职,根据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取消并回购注销授 予上述 5 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3,52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上述 5 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3,520 股,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其中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99,920 股,回购价格为 9.1031 元/股,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胡友、刘超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3,600 股,回购价格为 7.8436 元/股。合计回购总金额为 2,083,446.77 元(本 次回购总金额如存在差异属尾数存在差异所致)。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10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完成。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233,520 股,相应地公司总股本减少 233,520 股,即公司总股本将从 198,621,111 股减至为 198,387,591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动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38,362,585 69.66% -233,520 138,129,065 69.63% 条件股份 其中:股权 5,181,292 2.61% -233,520 4,947,772 2.49% 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 60,258,526 30.34% 0 60,258,526 30.37%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198,621,111 100.00% -233,520 198,387,591 100.00% 数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 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