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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康龙
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康龙化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58 号《关于核准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63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66 元,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 502,725,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9,872,258.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853,541.78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BJA9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
  1                                   1,982,750,000.00           432,853,541.78
           药研发服务基地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合计                     1,982,750,000.00              432,853,541.78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
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
的款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地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

    截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418,787,432.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自筹资
                 投资总额                                             拟置换资金
    项目                          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杭州湾生命科
技产业园—生
                1,982,750,000   432,853,541.78       418,787,432.54   418,787,432.54
物医药研发服
 务基地项目
    合计        1,982,750,000   432,853,541.78       418,787,432.54   418,787,432.54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
集资金人民币 460,485,929.60 元,包括“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研发
服务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32,853,541.78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27,632,387.82 元。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出具的 XYZH/2019BJA900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
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止,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17,809,746.31 元前
期已从公司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此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实际投入        拟置换募集资金

 1             发行费用                     17,809,746.31         17,809,746.31

               合计                         17,809,746.31         17,809,746.31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8,787,432.54 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809,746.3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9BJA90005),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对康龙化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18,787,432.54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17,809,746.31 元之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18,787,432.5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7,809,746.31 元的自筹资金。

                                      3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跃星                  费春成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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