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19-01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3月1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下午15:00至
2019年3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12号北京兴基铂尔曼饭店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Boliang Lou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527,245,37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73,323,1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353,922,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3.927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232,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232,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指定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新增注册资本及
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232,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川和顾平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