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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0-04-0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龙化成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洪军                   联系电话:021-23153558

保荐代表人姓名:荆飞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荆飞、王承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
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3)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证券部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内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3)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
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4)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
议、对外投资交易记录等;
(5)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
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3)查阅投资者来访、分析师调研的记录资料等;
(4)查询深交所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2)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
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5)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
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3)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
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检查执行情况;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荆飞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