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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7-2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经审查,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
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李承宗(Gilbert Shing Chung Li)先生具备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
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 Boliang Lou 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经理);楼
小强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副经理);郑北女士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副经理);
Hua Yang 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官(副经理);李承宗(Gilbert Shing Chung Li)
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接与其业绩达成情况相关,有利于充分调动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酬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戴立信                   独立董事:陈国琴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曾坤鸿                   独立董事:余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