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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0-09-1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龙化成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洪军                       联系电话:021-2315355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联系电话:021-231535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2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1 月,因康龙化成原保荐代表人费春
                                             成先生已离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委派保荐代表人崔洪军先生接替,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0 年 9 月,因康龙化成原保荐代表人荆飞
                                             先生已离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委
                                             派保荐代表人郑睿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2020 年 4 月,东方花旗成为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名称由“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
2.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名称                       荐有限公司”。本次更名后,原以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名义与公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
                                             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更名后
                                             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3.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3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郑   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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