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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2021-06-25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4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琴女士
  受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国琴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
  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
  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
  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
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
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
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证券代码:300759
    法定代表人:Boliang Lou
    董事会秘书:李承宗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57330087
    联系传真:010-57330087
    公司网址:http://www.pharmaron.com/
    电子信箱:pharmaron@pharmaron-bj.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
    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A股股东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H股股
东详见公司于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上发布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国琴女士,其基本情况如
下:
    陈国琴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1995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士学位、
2006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董事、高
级合伙人,尚公所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2020年7月23日起,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国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6月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于2021
年7月7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1日14: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
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就A股股
东而言)或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所发布的有关独
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H股股东而言)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就A股股东而言: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 H 股股东而言:
    H 股股东请依据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所发布
的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A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57330087
    传真号码:010-57330087
    H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
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国琴
                                                        2021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附件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琴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本授权委
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2       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股权
  3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琴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
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2       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股权
  3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签署页)




   签名:
   征集人:陈国琴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