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9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控审计报
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6 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二、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
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安永华明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
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
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
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
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
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女士,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
括研究和试验发展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
及租赁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莹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研究和试
验发展及土木工程建筑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
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6 万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拟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为安永华明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于聘任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5、本次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