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93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议案》《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
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减少
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32,01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794,177,098 股减少至 794,045,086 股,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794,177,098 元减少至人民币 794,045,086 元。
    此外,为满足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
的《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咨询总结》,公司拟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6 月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4,045,086
 794,177,098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 794,177,098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794,045,086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
股东持有 660,160,598 股,H 股股东持有   660,028,586 股,H 股股东持有 134,016,500 股。
134,016,500 股。

第七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七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如补充通知的通知期限无法满足公司股票上市
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的,召集人
                                        应当依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并发
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
                                        出延期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
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
                                        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七十
                                        八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第一百零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一百零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普通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补亏损方案;                            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
报酬和支付方法;                        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资产负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五)公司年度报告;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股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委聘、罢免及薪酬;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股票上市
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地上市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
                                        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序为:
                                     (一)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不包括独立董事)
 (一)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不包括独 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立董事)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 生。
 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
 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 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或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或 行。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
 (三)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 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不早于股东大会
 候选人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不 会议通知发出之日且不迟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7
 早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且不迟 日发给公司。有关提名人依据本条规定提名董
 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7 日发给公司。公司 事的,相关提案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七十九条的
 给予有关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的提交前 有关规定。公司给予有关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
 述通知及文件的期间(该期间自股东大 的提交前述通知及文件的期间(该期间自股东
 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应 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应不少
 不少于 7 日。接受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 于 7 日。接受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承诺公开披
 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数据真实、完整并 露的本人数据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        行董事义务。



    除上述修订外,原《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6 月修订)》的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经办与减少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
修订后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2 月)》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