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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惠民)2020-04-27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务实,诚信负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及 9 次董事会,本人自担任独立
董事以来出席了历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16-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附属报告和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卜智勇
和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卜智勇和上海双由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
受卜智勇和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定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卜智勇和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补选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变更会计政策分别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公司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和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
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
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
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
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
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应有
的作用。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
进行交流,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公司经
营管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并审慎进行表决。另外,对董事、高管履
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必要时与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19 年度,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曹惠民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