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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8-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瀚讯


保荐代表人姓名:连伟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小元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介机构配合良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
                                                       是           不适用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2、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
                                                       是           不适用
其他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股份回购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公司实际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解决措施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关于

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其他股东关于锁定期及       是            不适用

期后减持限制的承诺

7、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及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及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       是            不适用

保密义务的承诺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社
                                                     是            不适用
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
                                                     是            不适用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连   伟                        郭小元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