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进)2023-04-24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东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东进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务实,诚信负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及 5 次董事
会,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出席了历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
决策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本人就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
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
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
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
发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对相关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并审慎进行表决。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必要时与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
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王东进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