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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7 月 14 日,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现对公告内容“四、必要的风险提

示”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补充前: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

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

发展的展望”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8,010.79 万元

-9,309.84 万元,较上年同期 4,330.16 万元预计增加 85%-11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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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后: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

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

发展的展望”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8,010.79 万元

-9,309.84 万元,较上年同期 4,330.16 万元预计增加 85%-11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

   3、201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务院 2019 年立法工作计划》明

确的立法项目中,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起草修订第 17 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

例》列入立法计划。2019 年 10 月 8 日,司法部发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

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五条“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

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

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第二

十二条“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

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应

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上述条款对隔震减震推广支持力度加大。

   2020 年 7 月 8 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 2020 年立法工作计划》,其

中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起草修订第 12 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

划。

   上述政策的落地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可能进一步修改,相

关区域减隔震市场需求是否能够形成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条例》颁布实施,

后续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仍需依据《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等文件,

相关区域市场需求形成也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新增市场形成后,市场竞争
                                     2
也面临进一步加剧的可能,公司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也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公告原文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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