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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0-12-15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
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霍文营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
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5)。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震安科技
     股票代码:300767
     法定代表人:李涛
     董事会秘书:龙云刚
     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 栋 22
层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3356306
     联系传真:0871-63356319
     电子信箱:liuf@zhenanpro.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霍文营,其基本情
况如下:
     霍文营: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
学,本科学历,1985 年—1990 年,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助理工程师;
1990 年—1996 年,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工程师;1996 年—2000 年,
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今,任中国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拟订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0 年 12 月 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
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
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刘芳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 栋 22 层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3356306
    公司传真:0871-6335631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霍文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 关于召开 2020 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霍文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