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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震安科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9 号)的
       核准,公司 2021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8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01,067.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79,798,932.9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KMAA50012 号)。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3,152,587.81
       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共计 113,152,587.8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置换预先投
                                           拟投入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预先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入自有资金
                                              金金额            净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
                         300,000,000.00    285,000,000.00   279,798,932.96    113,152,587.81   113,152,587.81
  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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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
民币 113,152,587.81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有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与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有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
113,152,587.81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
项鉴证报告》(XYZH/2021KMAA50031 号),认为震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震安科技截至报告编制日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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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以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1KMAA50031
号);
    (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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