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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9-2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二年九月




                    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 涛             杨向东               白云飞




                  唐 均             管庆松               周福霖




                  丁洁民            霍文营               方自维
全体监事签名:



                  张 雪             温文露               旷方松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贤彬            赵 荣                崔庆勇




                  孙 飙             宋 钊                海书瑜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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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0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目录....................................................................................................................... 26

       二、查询地点 .............................................................................................................................. 26

       三、查询时间 .............................................................................................................................. 26




                                                                           5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震安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民生证券
 立信中联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审核问答》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发行监管问答》         指
                               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承销细则》             指
                               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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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
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418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注册。

    2、2022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上述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7
    2022 年 9 月 19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5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止,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申购震安科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249,999,975.36 元。

    2022 年 9 月 16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购股款。

    2022 年 9 月 19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6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止,发行人
向 1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68,71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 54.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75.36 元,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合计 5,372,234.6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627,740.72 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568,713.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40,059,027.72 元。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26

                                      8
日。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
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4.72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拟
发行股票数量为 5,812,601 股(发行股数为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发行底价),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568,713 股,不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上限的 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75.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72,234.64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4,627,740.7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9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2022 年 7 月 25 日(T-3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T 日)期间,在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08 名投资
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包括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
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44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0 家证券
公司、8 家保险机构以及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16 名投资者。

    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
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
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
安排信息。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2、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2 年 7 月 28 日(T 日)下午 13:00~16:00,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0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
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的共同核查,20 名申购对象中有 9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
纳申购保证金,另外 11 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 20 名申购
对象均已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
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
部完成备案,共 20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 54.72 元~43.01 元,有效申购金额为 128,200 万元。民生
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16:00,

                                      10
上述 20 名申购对象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共计 2,200 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
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此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后未按约定提交《申购报价
单》及相关材料,为无效申购。未获配及无效申购投资者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
回。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序                            发行对象 关联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号                              类别   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54.72    25,000   4,568,713

                                                        52.02     4,2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9.82     9,900        -

                                                        47.07    13,900
                                                        51.45     7,200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50.01     7,300        -
                                                        49.50     7,800
                                                        51.00     1,100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50.19     2,600        -
                                                        48.39     5,300
                                                        50.00     1,000
 5            贺瑞红            自然人    无    6                              -
                                                        48.00     1,000
                                                        49.80     1,000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
                                                        47.80     2,000
 7            彭铁缆            自然人    无    6       49.80     1,000        -

                                                        49.53     1,000
 8            薛小华            自然人    无    6       47.63     2,000        -
                                                        46.03     3,000
                                                        49.50     2,000
 9
              周雪钦            自然人    无    6       46.40     7,000        -
                                                        43.01    17,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49.35     1,000
 10    (有限合伙)—宁聚映                             48.45     1,200
                                 其他     无    6                              -
       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
                                                        47.55     1,500
               基金


                                          11
序                            发行对象 关联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号                              类别   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股)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                              49.35    1,000
11
      公司-宁聚开阳 9 号私     其他        无         6        48.45        1,000        -
         募证券投资基金                                         47.55        1,000
                                                                49.28        9,200
1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8.18       12,800        -
                                                                46.54       16,200
                                                                48.96        1,500
13            许涛             自然人       无         6                                  -
                                                                48.00        1,500
                                                                48.86        7,200
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7.26       11,800        -
                                                                45.66       12,800
15          UBS AG              其他        无         6        48.80        2,400        -
16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8.00        1,100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17                            基金公司      无         6        47.56        6,000        -
              公司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7.50        4,000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47.31        2,500
19                            基金公司      无         6                                  -
              公司                                              43.01        4,200
                                                                46.23        1,000
20            钟永             自然人       无         6        44.63        1,200        -
                                                                43.56        1,500

                                     小计                                            4,568,713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关联关系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股)
 1             无                -                -         -           -                       -
三、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无效报价原因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股)
                                       该档位申购价
                                            格对应申购金
 1            许涛             自然人                           49.77         750               -
                                            额不足申购下
                                                  限
                                     合计                                            4,568,713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参与申购的 20 名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
                                             12
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除 1 名申购对象的三挡报价中有一档为无效
报价外,其余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上述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涉及私募基金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 2022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3:00 前完成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上述 20 名申购对象均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
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要求,均可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4.72 元/股,发行数
量为 4,568,71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75.36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68,713   249,999,975.36   6

                 合计                             4,568,713   249,999,975.36   -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住所
                        层
注册资本                1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4,568,713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
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无涉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无须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养老金
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五)发行对象适当性核查

    本次发行获配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为专业投资者,符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指引(试行)》及民生证券相关制度,本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
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
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
配。

    经核查,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14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核查

    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及
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申购保
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电话:010-85127883

    传真:010-85127940

    保荐代表人:申佰强、朱炳辉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李鹏、张强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3320



                                    15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 1-1-2205-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淳琦、曹宇辰

    联系电话:021-23733333

    传真:021-23718888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42,658,183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所示: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排名                      股东名称
                                                        (股)        例(%)
  1      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72,944         20.64
  2      李涛                                            47,754,030         19.68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56,690          5.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悦享生活混合型
  4                                                       6,307,959          2.60
         证券投资基金
  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4,983,672          2.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
  6                                                       4,696,084          1.9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7                                                       4,166,710          1.72
         投资基金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3,724,619          1.5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
  9                                                       3,499,973          1.44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
  10                                                      2,711,548          1.12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41,774,229         58.4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排名                      股东名称
                                                        (股)        例(%)
  1      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72,944         20.25
  2      李涛                                            47,754,030         19.32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56,690          5.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悦享生活混合型
  4                                                       6,307,959          2.55
         证券投资基金
  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4,983,672          2.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
  6                                                       4,696,084          1.9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7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排名                       股东名称
                                                                 (股)        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7                                                                4,166,710          1.69
          投资基金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3,724,619          1.5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
  9                                                                3,499,973          1.42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
  10                                                               2,711,548          1.10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41,774,229         57.3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568,713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93,233                16.03       43,461,946           17.58
2、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765,962                83.97      203,765,962           82.42
        总股本           242,659,195               100.00      247,227,908          100.0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
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
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有利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的行业地位、
业务规模都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18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
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
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
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
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19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且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均不属于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8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朱炳辉




       项目协办人:
                        马维祝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李强                                 李鹏




                                                _______________

                                                    张强




                                                    年     月   日




                                   23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有关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薛淳琦                    曹宇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李金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
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薛淳琦                    曹宇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李金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 栋 22 层

   电话:0871-63356306

   传真:0871-63356319

   联系人:刘芳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6
(本页无正文,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
情况报告书》盖章页)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