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 日 9:15 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 10 层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吉学文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6,993,6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5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0,399,31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0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594,3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695%。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5,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1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1,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4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53%。
3、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
阻断疫情传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认为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
为参加现场会议。
三、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孔令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5,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1.02、提名 WANG CHEN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5,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1.03、提名徐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5,2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1.04、提名任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5,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提名蔡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6,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2.02、提名王文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6,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2.03、提名谢家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6,2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3、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提名张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3.02、提名欧阳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6,027,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6,993,6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5,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吕奥纯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