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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8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蔡奕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毕晓婷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发现独立董事候
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
的情况,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毕晓婷女士虽然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但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
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提名毕晓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奕                               谢家伟                      王文广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