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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平)2020-03-2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平)

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
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其中 1 次现场方式,1 次现场结合电话
方式,11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数                           议
  王建平       13             2          11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如下:

                 独立董事                            列席次数
                  王建平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质押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各 30%股权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减
值损失具体计量方法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部
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关于拟
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项、关于质押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
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
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
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本人加
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建平

                                                        2020 年 3 月 19 日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蓥)

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
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其中 1 次现场方式,1 次现场结合电话
方式,11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数                           议
  李    蓥       13            2          11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如下。

                 独立董事                            列席次数
                  李   蓥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质押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各 30%股权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减
值损失具体计量方法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部
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关于拟
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项、关于质押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
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
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
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本人加
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李蓥

                                                        2020 年 3 月 19 日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灿)

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
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其中 1 次现场方式,1 次现场结合电话
方式,11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    灿      13         2          11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如下。
                 独立董事                            列席次数
                  黄   灿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质押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各 30%股权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减
值损失具体计量方法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部
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关于拟
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项、关于质押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事
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
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
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本人加
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黄灿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