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0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波 联系电话:021-533970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云建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否。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昔阳县
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项目存在
延期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关注到公司“生产基地智能化改
造项目”、“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
电项目”的募投项目进度与预期存在差
异。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投资
者管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2、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产品、法律法规
介绍、审核要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震宇、高玲、
叶杭冶、陈继河、潘东浩、王青、斯建龙、黄立松(已离任)、 是 不适用
陈棋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3.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
是 不适用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9.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控股股东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3.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9 年 7 月,因运达股份原保荐代表
人黄飞先生离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吴云建先生接替,担
任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 波 吴云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