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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300772     股票简称:运达股份;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转股价格:15.12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7,7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57,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起在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交 易,债 券简称“ 运达 转债” ,债券代码
“12307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1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7,700.00 万元,共计 577
万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五)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15.12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运达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
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
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
减(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
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
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运达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 2020 年 12 月 1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和修正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
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9,396 万股变更为 30,182 万股。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
需对“运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运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由原来的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
格;k 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若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
类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四)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六、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可转债持有人未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公司届时公告的
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
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
内容)。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七、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运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电话: 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 0571-87397667
    电子信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