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委托出席董事人
数 0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期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以上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合作单位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
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
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
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
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节省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
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
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广东东
粤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对
广东东粤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
估,广东东粤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广东东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广东东粤未提供反担保,但基于公司对广
东东粤的控股地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广东东粤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新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