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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监事会工作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
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 3 位成员均亲自出席,经对提
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透明。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决策事项
号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1
     月 18 日  第四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月 22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2022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
3                            的议案》
    月 27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22 年 6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4
    月 13 日  第七次会议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2022 年 7 第三届监事会
5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
    月 26 日  第八次会议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
                              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
6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月 26 日   第九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7
    月 24 日   第十次会议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
8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
    月 2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下列
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公司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
置换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
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
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
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
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
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募投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
效率。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
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