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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编制执行。根据《修
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
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
行相应调整。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的基础上,对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04 月 30 日发布的财会〔2019〕6
号及 2019 年 09 月 19 日发布的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主
要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对当期
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
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