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1-18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能实业
股票代码:3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宝路 65 号东景园 2 幢 012D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伟雄、李咚怡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持股变成直接持股
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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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因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决议解散公司,由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福县
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进行分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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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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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
指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海能实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李伟雄、李咚怡
欧华贸易 指 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
欧华贸易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欧华贸易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按照欧华贸易股东所占欧华贸易的股权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例进行分配。李伟雄、李咚怡原通过欧华贸易间接持
有海能实业股份变成直接持股。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欧华贸易基本情况
名称 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宝路 65 号东景园 2 幢
住所
012D
法定代表人 李伟雄
注册资本 1500.00 万港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4078281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03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11 月 03 日至 2041 年 11 月 03 日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
纺织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
经营范围
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欧华贸易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李伟雄 51%
2 李咚怡 49%
3、欧华贸易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任职情况
的居留权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 井街
李伟雄 男 否 执行董事
香港 道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 井街
李咚怡 女 否 监事
香港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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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是否取得其他
在海能实业任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情况
的居留权
中国 广东省 深圳 市宝安区 副董事长、副总
李伟雄 男 否
香港 沙井街道 经理、财务总监
中国 广东省 深圳 市宝安区
李咚怡 女 否 无
香港 沙井街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李伟雄 李咚怡
51% 49%
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欧华贸易、李伟雄、李咚怡,李伟雄与李咚怡
系父女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为上述股权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
务人之间并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
保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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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欧华贸易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欧华贸易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按照欧华贸易股东所占欧华贸易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股份过户完成后,欧
华贸易将不再持有海能实业股份;李伟雄先生、李咚怡女士原通过欧华贸易间接
持有海能实业股份变成直接持股,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
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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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李伟雄先生、李咚怡女士通过欧华贸易间接持有海
能实业的股份变为直接持有;欧华贸易将不再持有海能实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欧华贸易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16,824,4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21%。
欧华贸易股东会议决议解散欧华贸易并进行清算,欧华贸易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按照欧华贸易股东所占欧华贸易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占欧华贸易 持有证券产 持有证券产 分配到的公司 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的股权比例 品简称 品代码 股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李伟雄 51% 海能实业 300787 8,580,444 6.7393%
李咚怡 49% 海能实业 300787 8,243,956 6.4750%
合计 100% - - 16,824,400 13.214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欧华贸易解散前 欧华贸易解散后
持有公司的股 占公司总 持有公司的股 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李伟雄 8,580,444 6.7393%
欧华贸易 16,824,400 13.21%
李咚怡 8,243,956 6.475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能实业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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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3),欧华贸易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3,819,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0),
欧华贸易自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1,18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20%。
欧华贸易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交易 交易 成交均价 交易股数 占公司总股
交易日期
名称 方式 方向 (元/股) (股) 本比例(%)
大宗
2020 年 11 月 2 日 卖出 42.32 218,000 0.1712
交易
集中
2020 年 11 月 3 日 卖出 46.69 700,300 0.5500
欧华 竞价
贸易 集中
2020 年 11 月 4 日 卖出 46.90 268,300 0.2107
竞价
集中
2020 年 11 月 4 日 买入 46.89 11,000 0.0086
竞价
注:2020 年 11 月 4 日,欧华贸易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的交易时,因误操作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委托买入公司股票 11,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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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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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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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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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李咚怡
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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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 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
称 公司 所在地 业园
股票简 称 海能实业 股票代 码 300787
信 息 披 露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
信息披露义务 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
义 务 人 注 册 城街道东宝路 65 号东
人名称 李伟雄、李咚怡
地 景园 2 幢 012D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减少 □ 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行动人 有 无 □
化
化
信 息 披 露
信息披露义
义 务 人 是
务人是否为
否 为 上 市
上市公司第 是 □ 否 是 □ 否
公 司 实 际控
一大股 东
制人
通 过证券 交易所 的集中 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有股行 政划转 或变更 □ 间 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 得上市 公司发 行的新 股 □ 执 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欧 华贸易 股东会 决议解 散公司,由其股 东按持股
比 例对欧 华贸易 所持有 的公司 股份进 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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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欧华贸易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持 股数 量: 16,824,400 股
信息披露义
持 股比 例: 13.21%
务人披露前
股东二:李伟雄
拥有权益的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
持 股数 量: 0股
占上市公司
持 股比 例: 0.00%
已发行股份
股东三:李咚怡
比例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持 股数 量: 0股
持 股比 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欧华贸易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变 动数 量: -16,824,400 股
变 动比 例: 100.00%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披露义务人
股东一:李伟雄
拥有权益的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
持 股数 量: 8,580,444 股
变 动比 例
持 股比 例: 6.7393%
股东二:李咚怡
股 票种 类: 普通股
持 股数 量: 8,243,956 股
持 股比 例: 6.4750%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 间: 预计 2020 年 12 月完成权益变更
的股份变动
的 时 间 及 方 方 式: 非交易过户
式
15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 6 个
月 是 否在
是 否 □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16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 不适用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 如是, 请注明具 体情况 )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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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 李咚怡
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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