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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0-113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
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
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外籍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
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54.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 204.30 万股,预留授予 50.0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
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
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