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10-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唐源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对唐源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1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1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1.1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5.8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6028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本次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资金投入金额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 川投资备
1 18,016.83 18,016.83
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 [2017-510107-47-03-204422]
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 FGQB-0448 号
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川投资备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
2 6,989.00 6,989.00 [2019-510107-53-03-333846]J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XQB-0051 号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5,005.83 35,005.83
二、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包括“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变更、内部科目及投入金额变更和募集资金投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期限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轨道
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
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
利益,公司拟将“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
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355 号西部智谷 A1
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2 区”两个地点变更为“成都市武
侯区武兴五路 355 号西部智谷 A1 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2 区”和“成都市武科西四路 99 号”三个地点,即新增实施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
科西四路 99 号”,变更后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公司拟新租赁的场地,其中变更后的
后两个实施地点的场地租赁费由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环评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
行。
本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后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变更前) 实施地点(变更后)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355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355 号
号西部智谷 A1 区 西部智谷 A1 区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
发中心建设项目
号西部智谷 A2 区 西部智谷 A2 区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99 号
(二)内部科目及投入金额的变更情况
1、项目变更前的情况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基础上
构建现代化研发标准管理体系,扩展和建立功能更加完备的实验室,形成基础平
台研发与产品研发的良性互动机制。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
平,提升研发效率,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增进产品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机器视觉检测、高清视频监测、先进传感器、信息管理产品、
图像处理及大数据分析中心等研发、试验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 6,989.00 万元,
原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科目 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1 设备、软件、工具 5,627.20 80.52%
2 培训费 100.00 1.43%
3 安装费 151.93 2.17%
4 运杂费 11.49 0.16%
5 调研费 60.00 0.86%
6 调试费 225.10 3.22%
7 实验室防护措施费 100.00 1.43%
8 专用实验台柜 60.00 0.86%
9 不可预测费 100.00 1.43%
10 人才引进费 400.00 5.72%
11 实验室改建费 153.28 2.19%
合计 6,989.00 100%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
募集资金 2,573.69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软件、工具的购置、人才引进费、调试
费、实验室改建费等其他费用。
2、项目内部科目及金额变更的具体情况
现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拟对项目投资内容进行内部变更:将“设备、软件、工
具”减少投资额 2,950.00 万元,调至“不可预测费”、“实验室改建费”及拟增加“研
发费用”科目,并拟将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而增加的租赁费计入“实验室改建费”
科目。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均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变更前后各具体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变更前金额 变更后金额 变更金额
1 设备、软件、工具 5,627.20 2,677.20 -2,950.00
2 培训费 100.00 100.00 -
3 安装费 151.93 151.93 -
4 运杂费 11.49 11.49 -
5 调研费 60.00 60.00 -
6 调试费 225.10 225.10 -
7 实验室防护措施费 100.00 100.00 -
8 专用实验台柜 60.00 60.00 -
9 不可预测费 100.00 300.00 200.00
10 人才引进费 400.00 400.00 -
11 研发费用 - 2,500.00 2,500.00
12 实验室改建费 153.28 403.28 250.00
合计 6,989.00 6,989.00 -
(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的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
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态日期(变更前) 状态日期(变更后)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
1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三、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变更的主要原因
及影响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
际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技术需求和人员的快速增加以及大型实验设
备陆续到位部署,公司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本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并且
2020 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各项疫情防控措
施,出现了复工延迟、物流和人流的限制等情况,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有所延缓。
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
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变更“轨道交通检测监
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内部科目及金额并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认为本次变更“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整体战略目标的需求,有利
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变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